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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时评文章指出,人脸识别具有独特的技术优势,是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有效技术手段。然而,人脸属于生物识别类敏感个人信息,对此类信息的采集应出于维护公共安全的需要,并保障公民的知情权、决定权、选择权、删除权。在发展人脸识别技术的进程中,统筹发展和安全,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,增强监管政策针对性、系统性,增强处理个人信息的敏感度,就能在有效保护个人信息的前提下,更好地促进行业健康发展,使广大群众从技术进步中受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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